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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設置中藥技術士 恐違憲法精神?
2017/04/20 16:00 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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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設置中藥技術士 恐違憲法精神?
2017/04/20 16:00 1189

陳進男/藥師

關於衛福部擬以勞訓機制設置中藥技術士乙案,個人覺得衛福部的施政思惟,實在不如二三十年前的醫藥主管機關執政者來得有遠見。

政府當時以類似落日條款模式列冊中藥從業人員,目的便是要逐步將中藥從業人才轉型為中醫師或藥師為目標,才能使國民健康獲得最大保障。如果真要設置中藥技術士,當初就可以設置,又何須以列冊方式處理?

例如我國護理人力不足,衛福部不思解決護理人員不合理的薪資待遇及執業環境,以吸引護理人員回流執業。反而於日前向考選部提出降低錄取標準來增加護理師錄取率,以補護理人員不足,而被考試委員以影響護理師能力為由拒絕。同樣的邏輯,衛福部一向不重視中醫藥,不思改善中藥執業環境,反而想降低執業門檻廣設中藥技術士,如此對我國國民健康是否真有助益?

《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專門職業人員之執業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之。釋字第四五三號解釋即曾嘗試予以定義,謂:「《憲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所稱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係指具備經由現代教育或訓練之培養過程獲得特殊學識或技能,而其所從事之業務,與公共利益或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等權利有密切關係者而言。」因此,醫療專業透過勞訓機制養成醫療專業人員,恐將違反《憲法》及相關釋文保障民眾健康的意旨。

最後,如果衛福部真要堅持違反《憲法》精神設置中藥技術士,基於公平原則,建議政府不如將所有醫療專業一併比照所提出的中藥技術士模式辦理,只要國中畢業,想投入醫學領域一律先到相關醫療院所申請實習,實習滿五年之後,再由勞動部舉行勞動檢定,檢定通過後,則可成為各項技術士(醫學技術士、西藥技術士、中藥技術士、復建技術士、護理技術士……等等)。反正,衛福部既然如此不尊重既有教育體制, 不如將醫學院直接裁撤,一併節省我國教育經費。

衛福部職司國民健康,卻搞這種危害國民健康的制度與規劃,實在令人難以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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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420/11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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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陳進男 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農藝學研究所生物統計學組 2009 碩士 中文 <臺灣現行藥品統計法規之探討研究> 2.王思涵;江建國;江柏瑞;李宇中;許聖倫;陳紀樺;陳進男;褚侯森;張瑋真;曾瓊畿;鄭鈺琳;蔡菁芳.空間的故事:參與式空間劇本寫作-以921地震災后國姓老街家屋重建為例.<城市與設計學報>.11&12期(2000/03),p295-312.
我是阿男藥師,分享一些職涯心得及醫藥相關知識,策勉自己不斷求進步,也希望這些資訊對大家有幫助。~阿男 I am a pharmacist(약사) to share my learning reviews and knowledg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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